垛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补贴进行奖补的意见
索引号:
mengyinxianmy008/2022-0000098
主题词:
其他
成文日期:
2019-06-05
发布时间:
2019-06-07
发文字号:
垛政发〔2019〕1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蒙阴县垛庄镇
效力状态:
生效中
统一编号:
无
垛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补贴进行奖补的意见
垛政发〔2019〕15号
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 公司:
鉴于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对蒙阴县及垛庄镇经济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随着国际、国内经济环境日益严峻,企业综合成本大幅升高,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为支持该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补贴进行奖补。意见如下:
一、用水价格按1.4元/吨标准执行,超出部分给予补贴返还。
二、蒸汽价格按225元/吨标准执行,如遇到热力公司停热原因改用天然气供热,超出部分给予补贴返还。
三、全额补贴10吨天然气锅炉一台及配套费用。
四、以上奖补具体数额以镇财政所、审计所等部门核算为准。
垛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