垛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垛庄镇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促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

垛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垛庄镇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促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

垛政发〔2017〕41号


各镇直部门,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蒙阴县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促转型紧急行动方案》精神,根据我镇化工产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垛庄镇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促转型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垛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5日


垛庄镇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促转型行动方案


根据全县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从今年7月起至12月底,在全镇化工产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促转型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县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临沂金誉石化“6·5”爆炸着火重大事故教训,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我镇化工生产和危化品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促转型紧急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彻底关闭取缔非法违规化工项目,保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平稳态势,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方法步骤

隐患排查行动不分阶段,坚持县镇配合,企业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暗访与异地执法相结合,不打招呼、直插一线,逐企排查隐患、落实整改、管控风险,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大排查。坚持“全覆盖”,彻底摸清企业底数,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

1.准确掌握化工企业数量。我镇共有危化品生产企业2家,涉氨使用企业3家,加油站9家,危险品运输企业1家,加气站1家,液化气站1家。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本区域内化工企业全面彻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7月16日前,各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报送镇安监办公室,安监办汇总后上报县安监局。

3.对企业排查治理进行执法检查。凡7月16日前未报送排查治理情况的企业,相关执法监管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并公开处罚结果。

县安监局将根据“网格化、实名制”和“分级、属地”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等职能部门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检测检验评价服务机构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我镇辖区(网格)内的化工企业及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

(二)快整治。坚持果断迅速、分类施策、铁腕整治,全面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1.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在隐患消除之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

3.对非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及项目,立即依法取缔关停。

(三)严执法。坚持“零容忍”,坚决做到严格执法、顶格处理、决不姑息。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立即挂牌督办,并实施行政处罚。

2.对非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及项目,采取封存设备、断水断电等断然措施。

3.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配合县安监局采取吊销许可证、罚款、查封、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行政或刑事措施,依法严格查处。

4.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四)促转型。按照“升级壮大一批、关闭淘汰一批”的要求,抓紧启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

1.升级壮大一批。根据《临沂市化工生产企业“三评级一评价”标准》,对总评类别为“中”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改造提升,实现转型升级。

2.关闭淘汰一批。根据《临沂市化工生产企业“三评级一评价”标准》,对总评类别为“差”的企业,立即限期停产整顿,整改后验收仍不达标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于无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安评、节能、消防、施工许可等法定手续的非法企业;手续不完善及完不成项目批复文件中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活动的企业;与周边居民和重要公共建筑、高速公路安全距离等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且无法搬迁的企业;生产装置停产1年以上且装置重启存在不可控安全问题的企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达不到安全设施设计要求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停产整顿半年内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依法关闭关停。

三、检查重点

(一)生产使用环节。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设项目管理,检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危险化学品罐区,建设项目试生产和化工装置开停车,化工自动控制,应急管理,以及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和资质等方面内容。

(二)经营储存环节。重点检查有储存经营、无储存经营和零售店面的安全生产条件;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特别是低闪点油品的非法储存经营和非法违法调和油品的行为。

(三)运输环节。重点检查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车辆技术条件,紧急切断装置,动态监管落实,装卸管理,以及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取得相应资质等方面内容;重点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照通行规定行驶,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运输危化品,超载运输、公告介质与运输介质不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车辆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

(四)特种设备环节。重点检查盛装、输送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和压力管道,以及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企业自行检查、应急演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内容;监督检查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履职尽责的情况。

(五)废弃处置环节。重点检查产废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评,危险废物产生和接受的种类和数量,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危险废物转移等方面内容。

四、任务目标

(一)区域内化工企业紧急行动,组织实施,镇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检查、督促督导、确保隐患排查整改不留死角。

(二)镇安监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三)各化工企业按照“管企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蒙阴县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扎实有效推动紧急行动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监、乡建、国土、公安、工商、食药监、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方案。

(二)通报、曝光和反馈。对专项检查和责任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镇安监办公室汇总后报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或作专题报道。

(三)严格问责。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有关禁入规定,限期内不得重新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垛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