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埠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坦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坦埠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坦政发〔2020〕14号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现将《坦埠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坦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31日





坦埠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蒙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蒙阴县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蒙安发〔2020〕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坦埠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活动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开展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主要内容及分工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镇范围内按四周、四个阶段统一开展,每个阶段突出一个重点,并安排好穿插项目。

(一)第一周为“集中学习教育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理论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深理解,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解读,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培训教育。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培训教育和辅导交流,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组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镇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知识为重点,开展企业全员全岗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推动企业管理者树立抓安全培训、促安全生产思想意识,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企业参加)

(二)第二周为“排查整治进行时展示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集中宣传。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的工作任务,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宣传办配合)

2.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排查整治。一是要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进企业全要素评价和“大手拉小手、联手共治”,将“高手查体”“过筛子”活动引向深入,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企业负责)

二是要广泛发动村居(社区)和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管理区)

三是要严格按照省、市、县部署安排,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集中现场检查。(任单位:安监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危化企业负责)

(三)第三周为“安全宣传咨询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集中宣传咨询。6月16日为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

各有关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解答社会公众提出的疑惑咨询。(责任单位:安监办、市场监管所、宣传办)

2.开展互动展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加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开展的知识竞赛,以及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抖音“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等活动。(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第四周为“安全沂蒙行宣传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行动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举报投诉。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整改,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宣传办配合)

(五)同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

开展安全宣传“五进”行动。在做好分阶段重点宣传活动的同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行动。

(1)“进企业”,重点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安康杯”竞赛、“查保促”、“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要在全镇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誓制度;要结合安全生产包保督导,普遍入企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安全提醒谈话、安全生产会议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应急预案演练。

(2)“进农村”,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开展安全提示教育。

(3)“进社区”,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深入社区开展安全宣传。

(4)“进学校”,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预防溺水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5)“进家庭”,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线下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应急预演练活动

1.政府层面镇政府举办一次全镇防汛抢险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围绕汛期安全等内容,通过桌面推演、实兵拉练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企业层面: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普遍开展一次应对暴雨、洪水、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矿山企业要针对边坡坍塌、泥石流等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要针对雷电可能造成的事故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演练;其他企业也要针对汛期的气候特点开展一次应对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各企业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监管职督促落实)

四、措施要求

(一)周密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要认真按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大力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发挥传统网络平台作用,努力形成宣传合力,打造立体化安全生产宣传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等,在全镇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與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城,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