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0年第2号
蒙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年第2号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蒙阴县2019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20〕3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11.8615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岱崮镇镇政府对过、双拥路以南地段,涉及坡里社区土地0.2055公顷(林地0.1857公顷、公共设施用地0.0198公顷)。该地块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位于旧寨乡通达路与永兴路交汇处地段,涉及八里庙子村土地0.3343公顷(耕地0.2068公顷、林地0.1275公顷)。该地块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位于联城镇镇政府对过、金城路以南地段,涉及崔家城子村土地0.3368公顷(耕地0.3368公顷)。该地块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位于县城汶河北路以北,完庄河以东地段,涉及西儒来村土地3.3955公顷(耕地1.7232公顷、园地0.5140公顷、林地1.0717公顷、农村道路0.0866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五位于县城蒙山路以西、明德花园小区以北地段,涉及黄沟社区土地2.0000公顷(园地1.9552公顷,耕地0.0167公顷、其他草地0.0281公顷)。该地块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六位于蒙阴经济开发区汶河北路以北、蒙山四路以西地段,涉及联合庄村土地3.5355公顷(耕地0.2510公顷、林地2.8253公顷、农村道路0.3404公顷、沟渠0.1188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七位于桃墟镇安口自然村村西地段,涉及安康村土地0.1177公顷(园地0.0328公顷、公共设施用地0.0849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八位于桃墟镇安口自然村村西地段,涉及安康村土地0.0286公顷(园地0.0286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九位于桃墟镇安口自然村村西地段,涉及安康村土地0.0505公顷(园地0.0505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十位于桃墟镇安口自然村村西地段,涉及安康村土地0.0505公顷(园地0.0505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十一位于桃墟镇安口自然村村西地段,涉及安康村土地0.1302公顷(园地0.1302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十二位于桃墟镇安口自然村村西地段,涉及安康村土地0.0480公顷(园地0.0480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十三位于桃墟镇安口自然村村西地段,涉及安康村土地0.0544公顷(园地0.0544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十四位于桃墟镇安口自然村村西地段,涉及安康村土地0.0274公顷(园地0.0274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十五位于桃墟镇安口自然村村西地段,涉及安康村土地0.0274公顷(园地0.0274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十六位于桃墟镇安口自然村村西地段,涉及安康村土地0.0274公顷(园地0.0274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十七位于桃墟镇安口自然村村西地段,涉及安康村土地0.0274公顷(园地0.0274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十八位于桃墟镇安口自然村村西地段,涉及安康村土地0.0338公顷(园地0.0338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十九位于桃墟镇安口自然村村西地段,涉及安康村土地0.4266公顷(园地0.4266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二十位于镇驻地以北、崮兴街以南地段,涉及垛庄居委土地1.0040公顷(耕地0.9700公顷、农村道路0.0340公顷)。该地块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二、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三、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蒙阴县2019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20〕3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公蒙 ;联系电话:0539-4812416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