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报销指南

浏览次数:

办事名称: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办理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144号);市医保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19〕3号文件做好苯丙酮尿酸症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19〕28号)。

办理条件: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六类困难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及未纳入以上救助对象范围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救助。苯丙酮尿酸症患者:父母一方或双方具有蒙阴县户籍,在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凭处方购买的特殊治疗食品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认定机构:相关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

救助报销对符合救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联网结算的,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对象仅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联网结算的,有关费用先由救助对象垫付,就医结束后到县人民医院手工报销结算中心申请医疗救助补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国家规定30个工作日,承诺10个工作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