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报指南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报指南
一、服务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根据《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临民〔2024〕8号)(1)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12元;农村特困人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69元。(2)照料护理标准。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失能、半失能、能自理三档,分别为每人每月847元、484元、201元。
三、申请方式
申请特困人员认定,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四、申请需提供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 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申请条件
凡具有临沂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六、办理时间
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七、办理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八、咨询电话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5976786;
蒙阴街道民政办公室:0539-7336352;
联城镇民政办公室:0539-7330225
常路镇民政办公室:0539-4538132
高都镇民政办公室:0539-4618711
野店镇民政办公室:0539-5970679
岱崮镇民政办公室:0539-4649567
坦埠镇民政办公室:0539-4712586
旧寨乡民政办公室:0539-4729111
桃墟镇民政办公室:0539-2060924
垛庄镇民政办公室:0539-4588661
云蒙湖生态区管理委员会:0539-8459011
九、救助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