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住房保障中心
| 联系方式 | 0539-4272304 |
| 负责人姓名 | 李宗金 |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30-18:00(夏季) 8:30-12:00,14:00-17:30(冬季) |
| 办公地址 | 临沂市蒙阴县府东路1号 |
| 机构职能 | 县住房保障中心设6个内设科室: (一)综合股(挂党建工作室牌子)。负责文电、信息、会议、宣传、保密、维稳、应急、值班、督查、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 (二)保障房服务股。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的申报、公布和建设辅助工作。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数据的日常调度和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发布保障性住房的受理公告、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公示以及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等工作,协助完善保障性住房进入和退出机制。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的查纠、退租办理、维修、改造的服务工作。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收缴、追缴的辅助工作。承担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审查和发放的服务工作。 (三)市场服务股。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参与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承担监督执行的辅助工作。参与拟订房屋租赁、房屋中介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承担监督执行的辅助工作。承担房屋登记的辅助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服务工作。 (四)开发服务股。承担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贯彻实施。参与拟订全县房地产开发管理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监督执行的辅助工作。参与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并贯彻实施。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二级资质的初审和信用管理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权、开发合同和项目手册管理的服务工作。承担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的辅助工作。承担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辅助工作。 (五)物业服务股。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全县物业管理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办法。承担对全县各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的服务工作。承担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管理的服务工作。参与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的综合验收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科学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承担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及核发备案证明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新建物业企业信息填报、创优项目的转报、信用档案评级管理的服务工作。落实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参与编制全县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年度改造计划和整治改造标准的制定工作,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指导、协调、推动、检查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服务工作。承担需使用维修资金项目的审核以及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和监督的服务工作。承担城镇住宅小区房屋安全检查的服务工作。 (六)征收补偿股。参与全县房屋征收计划的编制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统计、分析等服务工作。参与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和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和审查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参与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调查登记工作,承担房屋征收进度的汇总、统计和报送工作。协助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的各项公布、公示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资料核查工作。承担审核、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及回迁安置的服务工作。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档案的整理、录入和归档工作。承担安置房分配管理的服务工作。承担安置房源的落实、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房屋征收拆除工地现场规范管理的服务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