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室

联系方式 0539-4272283
负责人姓名 杨慧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不含节假日)
8:30-12:00,14:30-18:00(夏季)
8:30-12:00,14:00-17:30(冬季)
办公地址 蒙阴县蒙山路198号
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艺创作生产。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利用涉农资源,指导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开发乡村休闲产品。指导全县旅游特色镇村和乡村旅游点规划开发建设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拟订全县红色文化旅游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红色文化旅游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红色文化旅游资源调查、保护和开发。协调解决红色文化旅游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推进红色文化研学旅行、红色文化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