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LY12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供地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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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LY12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供地方案的批复

蒙政字〔2022〕136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2022〕-LY12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供地方案的请示》(蒙自然资规请〔202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2022〕-LY12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联营的方式进行供地,土地面积133285平方米。同意《请示》中拟定的宗地面积、规划用地条件、使用年限、拟用地单位、拟建设项目及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金额。

2、请该宗集体建设用地所属各村委会,按规定与蒙阴土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合同》,依法由蒙阴土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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