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engyinxianmy023/2022-0000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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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交运集团蒙阴运输有限公司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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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6-12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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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营服务:临沂交运集团蒙阴运输有限公司。 K1路(汽车站——换乘中心) 共30站 运行路线:新城西路→刘洪路→汶河北路→三公路→兴蒙路→蒙山路→府前路→文化路→府兴路→府东路→云蒙路→新华路→新城路→东蒙路。线路全程13.4公里。 停靠站点:蒙阴汽车站→贵和清华园→第四中学→金都尚府→九州超市桃源店→金都上城→六馆一中心西门→六馆一中心东门→汶溪小学→兴华商场南门→东蒙国际北门→九州超市龙廷店→中医院→上上城→银座商城→华建家园→新广场西站→县法院→黄沟小区北区→明德花园→公安局→新广场东站→富乐国际→市场监管局→车辆管理所→实验中学家属院→东城现代→万德福东城店→晨曦园→天通锦绣城→公交换乘中心→县医院东门 发车时间:6:30至18:30(夏季),7:00—18:00(冬季)。 k2路(汽车站——汽车站) 共31站 运行路线:新城西路→新城路→东蒙路→云蒙路→西环路路→新城西路。线路全程14.7公里。 停靠站点:蒙阴汽车站→贵和清华园→第四中学→金都尚府→亿豪门→华府世家→伯爵公馆→新天地→九州商业大厦→金桂园→中国银行→烟草公司→新城花园→仁康医院→万德福东城店→晨曦园→天通锦绣城→换乘中心→县医院东门→店子村→天基北门→大桥村→车辆管理所→市场监管局→富乐国际→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第五中学→北关村→时代华庭→石油公司→北城医院→蒙阴汽车站 发车时间:6:30至18:30(夏季),7:00—18:00(冬季)。 K3路(汽车站——高速路口) 共27站 运行路线:新城西路→商城东路→汶河北路→三公路→新城路→蒙山路→府前路→府东路→云蒙路→恒昌路→新城路→蒙恬路→兴蒙路→蒙山路。线路全程13.5公里。 停靠站点:蒙阴汽车站→沂蒙商城→公共体育场→西关幼儿园→六馆一中心西门→六馆一中心东门→古城佳苑→武装部→华府世家→伯爵公馆→新天地→九州商业大厦→上上城→银座商城→华建家园→新广场西站→新广场东站→富乐国际→名仕华庭→怡景山水→香麓院→新城花园→烟草公司→上品新城→老干局→龙廷居→东蒙国际东门→刘洪文化园→高速路口 发车时间:6:30至18:30(夏季),7:00—18:00(冬季)。 K4路(汽车站——汽车站) 共38站 运行路线:新城西路→新城路→三公路→兴蒙路→新华路→新城路→东蒙路→叠翠路→湖滨路→新城路→刘洪路→云蒙路→西环路→新城西路。全程17公里。 停靠站点:蒙阴汽车站→贵和清华园→第四中学→金都尚府→武装部→古城佳苑→汶溪小学→兴华商场南门→东蒙国际北门→龙廷居→老干局→汶河小区北门→安泰花园→新华小区→万德福东城店→晨曦园→天通锦绣城→换乘中心→县医院东门→县医院北门→第三中学→实验中学→蒙恬广场→蒙阴街道→邮政局→御品居→叠翠小区→兴隆新村→世纪花园→华府世家→贵和阳光→蒙山佳园→北关村→时代华庭→石油公司→北城医院→蒙阴汽车站。 发车时间:6:30至18:30(夏季),7:00—18:00(冬季)。 全程免费 蒙阴县城市公交车乘坐规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汽车乘坐秩序,保障乘客和公共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在我县乘坐城市公共汽车的乘客,都应当遵守本规则,并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服从驾驶员管理,共同维护乘坐秩序。 第三条 乘客应当遵守以下乘坐规定: (一)乘客应当在发车场或指定站点依次候乘,先下后上。应当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不得要求驾驶员在无公交站点的路段上下车;车辆到达终点站时,乘客应当全部下车; (二)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为他们让座; (三)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齡前儿童不准乘车; (四)高龄乘客乘车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行动不便或者重病患者乘车应当有人陪护; (五)乘客上车后应当注意乘车安全,自觉坐好或者拉好扶手,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不得损坏车辆设备、设施;不得有编织毛线等妨碍乘客安全的行为; (六)在车辆运行中,乘客不得进入驾驶室和其他有碍安全的部位;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不得自行开关车门; (七)在车厢内,乘客不得躺、卧、占据座位;不得打闹、斗殴;不得向车内外吐痰、乱扔杂物;不得吸烟; (八)乘客在车内不得进行销售、赌博、乞讨等活动;不得散发宣传单、广告纸等; (九)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乘客应当服从驾驶员的安排,换乘其他车辆。 (十)因为路阻、施工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乘客无法准时到达目的地的,运营企业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乘客应当遵守下列票务管理规定: (一)乘坐公共汽车,乘客应当自备零钱,主动投币,多投币不找零、刷卡或者出示有效乘车凭证;任何人不得在车上收取乘客票款; (二)每位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单独乘车应当购票; 第五条 乘客应当遵守下列携带物品管理规定: (一)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其他有害液体乘车;不得携带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管制刀具、武器及仿真武器等物品乘车;不得携带犬类、畜类等各类动物乘车; (二)乘客因自身原因造成所携带的行李物品损坏的,自行负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权益维护:服务监督电话0539-5976968,行业监督电话:0539-96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