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mengyinxianmy063/2022-00000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蒙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6-03-20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蒙阴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企业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奥德集团有限公司蒙阴分公司的企业信息,充分发挥企业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企业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蒙阴县企业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蒙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ngyi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企业信息

㈠公开范围

1.基本简介

主要包括:公司概况、经营范围、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营业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2.领导信息

主要包括:本单位领导情况。

3、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营业场所和服务内容等。

4、政策标准

主要包括:行业性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性规范文件(目录),单位执行的供气服务有关规定、标准等。

5、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本单位行为准则、岗位职责和服务标准等。

6、公开目录

主要包括: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公司概况、服务价格、报装业务、过户流程、销户流程、服务范围、充值安检、停气供气、安检计划、燃气常识、服务电话,以及政策标准、规章制度)。

7、价格收费

主要包括:本单位燃气销售价格及收费依据,维修和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收费依据。

8、办事服务

主要包括:本单位用气申请、过户、销户等服务项目办事指南,供气服务范围,燃气缴费、报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等。

9、便民告知

主要包括:计划类施工停气及恢复供气信息、安全检查计划、抄表计划等。

10、安全警示

主要包括:燃气质量、燃气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风险、隐患信息等。

11、咨询投诉

主要包括:咨询、报修和监督电话。

㈡公开形式

本单位企业信息公开采取政府网站和公司官网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www.mengyin.gov.cn、https://www.odc.hk/。

㈢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自企业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企业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企业信息。依据《条例》精神,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企业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㈠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单位在公司驻地办公室设立企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蒙阴县东蒙路25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3:30-17:30(夏季,工作日); 8:00-12:00,13:00-17:0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4830799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EMS寄送方式向本单位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蒙阴县东蒙路258号,奥德集团有限公司蒙阴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企业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6200。

3.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查询申请状态、补正申请。

㈡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企业信息,应当填写《蒙阴县企业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蒙阴县企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企业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企业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企业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政府网站申请的,应将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㈢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单位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⑴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企业信息的方式、途径;

⑵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企业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企业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⑶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⑷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企业信息不存在;

⑸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企业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⑹本单位已就申请人提出的企业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企业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申请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㈣办理期限

本单位收到企业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因申请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或申请内容、联系方式不明确等情况,本单位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

本单位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均为:奥德集团有限公司蒙阴分公司综合管理部。

办公地址:蒙阴县东蒙路258号。

邮政编码:276200

办公时间:8:00-12:00,13:30-17:30(夏季,工作日)

8:00-12:00,13:00-17:0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4830799

电子信箱:mengyin@odc.hk(此邮箱为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企业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企业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本单位更正。本单位审核属实的,将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的,本单位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企业信息或者对企业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本单位查证属实的,将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