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engyinxianmy055/2022-00003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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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妇幼保健院办事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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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9-12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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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妇幼保健院办事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上班制度 严禁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严禁空岗、串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网购、睡觉、搞娱乐活动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因工作原因外出要告知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不知去向的,按旷工处理。 二、考勤制度 1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实行人脸识别仪考勤,考勤机由办公室专人管理。 2、参加考勤的工作人员到一楼大厅考勤,每天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四次考勤。上班考勤时间为上班前30分钟至上班时间,下班考勤为下班时间至下班后30分钟。超过规定考勤时间签到即视为迟到,早退的按旷工处理。 3、因工作外出预知不能参加考勤的,事前应告之办公室;因工作外出临时不能参加考勤的,应及时电话通知办公室;不按规定及时通知办公室的,办公室不予考勤。 4、外出参加会议的人员,由办公室根据电话通知记录或传真电报登记考勤,未通过办公室下达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要及时告之办公室,办公室没有接到通知的不予考勤。 5、双休日、节假日考勤。双休日、节假日原则上休息,值班人员正常考勤;其他人员确需加班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根据分管领导签批的加班单进行考勤。 三、请销假制度 1、病事假: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半天之内(含半天)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请假半天以上,须经主要领导批准。请假人员办理请假手续,交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的,应按程序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委托他人办理好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期满,由本人到办公室及时销假。 2、婚丧假、产假等上级明文规定的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办理批准手续后交办公室备案。请假期满,由本人到办公室及时销假。 四、会议制度 1、单位统一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会前向会议召集领导请假;不请假、不及时到会的按旷会或迟到处理。 2、参会人员应提前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会。 3、参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开会,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开“小会”,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手机一律关闭或调为静音状态。 五、奖惩办法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对发现具有违反纪律苗头性、倾向性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拒不整改者,采取必要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1、组织人员随时对单位出勤、上班、会议情况进行督察,被查到违反规定1次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予以单位内部通报批评,被查到2次的,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罚款200元,同时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处理,分管领导在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查;被县级及以上纪检部门查到违纪行为的,坚决服从上级处理决定,同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在编人员停职检查、停发工资,3年内取消职称评定及评先树优资格,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降职、免职等处理;非在编人员一律辞退。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违纪人员所在科室的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理,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对于被内部督查2次以上的人员,适用上述处理办法。 2、从严控制病假、事假的审批。全年累计请病、事假超过20天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无故旷工30天,即视为自动离职。确有特殊情况的另行研究处理。 3、各项制度遵守情况作为年度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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