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engyinxianmy024/2024-00001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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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第二实验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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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2-16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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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 措施。 2.教室门,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 3.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研究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等) 4.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5.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6.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7.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 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