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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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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旅游学校 考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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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3-20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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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是检查阶段性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规范考试过程,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命题 (一)命题原则 1.考试限定用时:语文、数学、专业综合均为120分钟;英语60分钟;其他科目均为90分钟。 2.试卷总分分值:语文、数学均为120分,英语为80分,专业理论200分,其他科目均为100分。 3.考试方式:除音乐、体育、美术、德育外,其他所有学科采用闭卷考试。 4.命题范围及依据:命题以各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原则上以教学进度为准,期中考试占本学期教材内容的1/2,期末考试全面考查。 5.试题难度:试题以考查“双基”为主,兼顾能力考查;有适当的区分度。其中基础题约占60%,中等难度题约占30%,难题约占10% (二)命题要求 1.为确保试题质量,要求命题人认真作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以落实命题工作的责任目标。 2.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3.命题人若保密不严,有泄露试题者,按教学事故对待。 二、考前复习组织安排 (一)各科任教师要随堂指导复习,确保知识的巩固和深化。 (二)组织学生进行系统、有序的复习,坚决杜绝脱岗或放任自由。 (三)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升学班月考由教导处统一组织安排。 (四)所有考试的考场安排和学生调配等组织工作由教导处负责协调。 (五)考前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学习《考场规则》,让学生了解考试制度,杜绝舞弊现象。 三、监考 (一)监考规则 1.严格按照学校安排参与各类监考工作,任何人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拒不服从学校的监考安排。如个人私下调换监考工作,必须提前通知教导处。 2.监考教师要明确分工:一人提前15分钟取卷,一人提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考场。 3.严格按照铃声运作,督促学生将所带书本及资料放到指定位置集中,座位里不允许有任何书本。教师在每一场考试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拖延发卷及收卷时间。 (二)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2.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根据班级对调情况对号入座。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卷。 3.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4.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认真答题。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杜绝一切舞弊现象的出现,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6.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方可。 四、阅卷 (一)每次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升学班月考试卷由教导处统一组织安排集中阅卷。 (二)阅卷要遵从流水阅卷流程,各位阅卷教师要分工明确,认真负责。 (三)阅卷结束后,在教导处的监督下,阅卷组长要组织进行试卷复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商榷补救,在错误更改处,复查教师和阅卷组长必须共同签字。 (四)试卷复查完毕后,由阅卷组长将试卷上交教导处。试卷上缴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五)试卷经审查后,采取统一登分统计。 五、试卷分析与总结 (一)每次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均要认真分析试卷,及时组织评讲,并在相关范围内开好分析总结会议。 (二)考试结束一周内,教研组长将《试卷分析表》交教导处。 (三)教导处在接到成绩统计表三日内汇总、归类、存档,同时将成绩统计表报分管校长。教导处主任要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写出质量分析报告,向全体任课教师会议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