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engyinxianmy055/2022-00005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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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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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9-14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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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工作制度
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 2、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并确定一位主治医师协助领导本科门诊工作。 3、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科室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科室主任协商。 4、门诊医护人员要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5、遇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专科会诊,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要求简明扼要,准确完整,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接收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尤其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期间医学知识的宣教工作。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4、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