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卫⽣⾏风建设“九不准”
1、不准将医疗卫⽣⼈员个⼈收⼊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告
6、不准为商业⽬的统⽅
7、不准违规私⾃采购使⽤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机构从业⼈员⾏为规范
1、医疗机构从业⼈员基本⾏为规范
以⼈为本,践⾏宗旨。遵纪守法,依法执业。
尊重患者,关爱⽣命。优质服务,医患和谐。
廉洁⾃律,恪守医德。严谨求实,精益求精。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公益。
2、管理⼈员⾏为规范
(1)牢固树⽴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加强制度建设和⽂化建设,与时俱进,创新进取,努⼒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服务⽔平。
(2)认真履⾏管理职责,努⼒提⾼管理能⼒,依法承担管理责任,不断改进⼯作作风,切实服务临床⼀线。
(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正确⾏使权⼒,遵守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职⼯代表⼤会作⽤,推进院务公开,⾃觉接受监督,尊重员⼯民主权利。
(4)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事招录、评审、聘任制度,不在⼈事⼯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财物管理,合理调配资源,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不违反规定⼲预和插⼿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作。
(6)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建⽴健全医疗风险管理机制。
(7)尊重⼈才,⿎励公平竞争和学术创新,建⽴完善科学的⼈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不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等违规违纪⾏为。
(8)恪尽职守,勤勉⾼效,严格⾃律,发挥表率作⽤。
3、医师⾏为规范
(1)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不断更新医学理念和知识,保证医疗技术应⽤的科学性、合理性。
(2)规范⾏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病情,不过度医疗。
(3)学习掌握⼈⽂医学知识,提⾼⼈⽂素质,对患者实⾏⼈⽂关怀,真诚、耐⼼与患者沟通。
(4)认真执⾏医疗⽂书书写与管理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书及有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件。
(5)依法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传染病疫情、药品不良反应、⾷源性疾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正常死亡等法定报告职责。
(6)认真履⾏医师职责,积极救治,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增强责任安全意识,努⼒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差错事件。
(7)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管理规范和单位内部规定的医师执业等级权限,不违规应⽤新的临床医疗技术。
(8)严格遵守药物和医疗技术临床试验有关规定,进⾏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充分保障患者本⼈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权。
4、护⼠⾏为规范
(1)热爱护理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护⼠管理办法》等卫⽣管理法规规章。
(2)以病⼈为中⼼,关爱患者,细⼼护理,优质服务。尊重病⼈的信仰和习惯,对病⼈⼀视同仁,维护病⼈的合法权益。主动向病⼈宣传卫⽣保健科普知识,对病⼈进⾏健康教育,帮助病⼈树⽴战胜疾病的信⼼。
(3)以质量为核⼼,严格执⾏护理⼯作制度的技术操作规范,认真执⾏医嘱,细致观察病情,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做到基础护理到位,专科护理达标,全⾯提升护理质量,努⼒实现护理质量零差错。
(4)严格“三基三严”训练,刻苦学习,苦练技术,更新护理知识,做到理论基础扎实,技术操作娴熟,努⼒实现护理技术零缺陷。
(5)弘扬南丁格尔精神,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廉洁从业,诚信护理,努⼒实现护理服务零投诉。
(6)仪表端庄,举⽌稳重,语⾔⽂明,热情耐⼼。
5、药学技术⼈员⾏为规范
(1)严格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科学指导合理⽤药,保障⽤药安全、有效。
(2)认真履⾏处⽅调剂职责,坚持查对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药品,不对处⽅所列药品擅⾃更改或代⽤。
(3)严格履⾏处⽅合法性和⽤药适宜性审核职责。对⽤药不适宜的处⽅,及时告知处⽅医师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对严重不合理⽤药或者⽤药错误的,拒绝调剂。
(4)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遴选和患者⽤药适应症、使⽤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法的解释说明,详尽解答⽤药疑问。
(5)严格执⾏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私⾃销售、使⽤⾮正常途径采购的药品,不违规为商业⽬的统⽅。
(6)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觉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6、医技⼈员⾏为规范
(1)认真履⾏职责,积极配合临床诊疗,实施⼈⽂关怀,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2)爱护仪器设备,遵守各类操作规范,发现患者的检查项⽬不符合医学常规的,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3)正确运⽤医学术语,及时、准确出具检查、检验报告,提⾼准确率,不谎报数据,不伪造报告。发现检查检验结果达到危急值时,应及时提⽰医师注意。
(4)指导和帮助患者配合检查,耐⼼帮助患者查询结果,对接触传染性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的相关⼈员,进⾏告知并给予必要的防护。
(5)合理采集、使⽤、保护、处置标本,不违规买卖标本,谋取不正当利益。
7、其他⼈员⾏为规范
(1)热爱本职⼯作,认真履⾏岗位职责,增强为临床服务的意识,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营。
(2)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认真执⾏各项具体⼯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3)严格执⾏财务、物资、采购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采购、保管、报废等⼯作,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4)严格执⾏临床教学、科研有关管理规定,保证患者医疗安全和合法权益,指导实习及进修⼈员严格遵守服务范围,不越权越级⾏医。
(5)严格执⾏医疗废物处理规定,不随意丢弃、倾倒、堆放、使⽤、买卖医疗废物。
(6)严格执⾏信息安全和医疗数据保密制度,加强医院信息系统对药品、⾼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不随意泄露、买卖医学信息。
(7)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落实安全⽣产管理措施,保持医疗机构环境卫⽣,为患者提供安全整洁、舒适便捷、秩序良好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