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engyinxianmy055/2022-00017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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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墟镇卫生院 控烟考评标准及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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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9-26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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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墟镇卫生院 控烟考评标准及奖惩制度 为加强控烟工作力度,激励全院职工积极戒烟和劝阻他人吸烟,营造“无烟单位”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全院职工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在所内任何地方吸烟,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等吸烟工具。不得穿着制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 2、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带头不吸烟、不敬烟、劝阻他人吸烟,科室人员要互相监督,每个职工都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3、控烟工作督查小组成员按每半个月不定期组织抽查一次,检查发现凡在禁烟区内吸烟的,吸烟者为本单位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元,本科室在场人员未劝阻者每人罚款5元;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所在科10元,检查中若科内有烟具的,除没收烟具外,每发现一次罚款科室30元;每发现1枚烟蒂,罚款科室10元。 4、首次发现违反者,按以上标准执行,第二次加倍处罚,依次类推,院领导违反加倍处罚。 5、单位对举报者实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实际罚款金额的50%。全年出现违规三人次以上工作人员,除对当事人给予处罚以外,所在科室及本人,在全院职工大会上给予通报批评,年终取消“先进科室”“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6、所有检查结果与扣款额度由督查小组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财务科执行,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7、根据每次的督查,在年终进行一次评比,凡全年无发生一起违规的科室将评为“无烟科室”。获此称号的科室给予每人1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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