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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病历
索引号: mengyinxianmy055/2024-00002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蒙阴县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蒙阴县岱崮中心卫生院复印病例须知


发布日期:2026-02-13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保护患者隐私,规范病历复印管理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 现将病历复印申请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院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二、请于患者出院14个工作日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病案科申请复印病历。

三、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或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或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事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名、时间等)。

五、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我院根据物价规定,收费标准最高每张(含A4、B5纸)0.2元,双面复印或者复制(含打印等)的按2张计费。

六、病案室地点及工作时间:

地点:病案室位于医院门诊楼三楼

春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秋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