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engyinxian00446533-1/2026-002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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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第一实验小学校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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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4-20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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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蒙阴县第一实验小学(以下简称“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秩序,保障乘坐校车学生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校车(含专用校车、合作运营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乘车学生、校车管理人员及学生监护人,覆盖校车运行、维护、接送、应急处置等全流程管理。 第三条 核心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管控、失职追责原则,落实校长负责制,构建“学校主导、家校协同、企业负责、部门监管”的安全管理体系,杜绝校车安全事故。 第四条 管理机构设置 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安全办、德育处、总务处、教务处负责人及家长委员会代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设专职校车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校车安全经费投入。 2. 每月召开1次校车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安全工作。 3. 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校车安全专项检查,开展1次应急演练,督促隐患整改。 4. 负责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资质审核、培训及考核工作。 5. 协调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处理校车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