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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索引号: mengyinxianmy024/2025-00001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蒙阴县第六中学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6-04-14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从严从实从快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卫生健康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

学校成立学校卫生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处室、年级、班级和个人。一旦发生疫情,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二)立足实战。

做好发生卫生防疫的应对准备,立足实战,做好宣传教育和措施落实,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

(三)科学应对。

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三、领导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周琳 任碧霄

副组长:闫 慧 赵洪弟 李加亮 杨利欣

成员:赵美玲 李树彬 张大民 孙云庆 宋增平 秦立红 张学岩 薛玲玉 侯克磊 姚西富 刘霞 王秀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秦立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组及职责

1、工作协调组

组长:周琳 任碧霄

成员:张学岩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加强内外协调联络,保持指挥通联顺畅;指导全校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和卫生健康教育。

2、核酸、抗原检测组

组长:赵洪弟

成员:李树彬 秦立红 宋增平 孙云庆 侯克磊 各班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核酸或抗原检测工作,主动与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对接,当出现校园疫情时,根据疾控部门、上级教育部门要求进行相关师生的核酸或抗原检测。

3、宣传舆情组

组长:闫 慧 杨利欣

成员:赵美玲 张大民 薛玲玉

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动态信息,负责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及时分析舆情形势,把好舆论导向,做好舆情的研判处置工作,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物资保障组

组长:赵洪弟

成员:于跃龙、孙良安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的物资、器械等的筹备工作。提前准备好疫情防控所需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

5、环境消杀组

组长:李加亮

成员:刘永生、高全法、刘东明

工作职责:对相关教室、教学楼楼道、楼梯进行消杀。

6、应急处置组

组长:赵洪弟

成员:李树彬 秦立红 宋增平孙云庆各班主任

工作职责:处置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组织相关师生就地保持静止,指导发生疫情后的现场处置工作,组织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隔离转运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及流程

师生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或多个个体出现乏力、咽痛、干咳等症状,由学校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针对不同场所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教师员工参照执行):

(一)、入校检测异常

学生入校门经过测温门检测发现学生生体温≥37.3℃,值班老师引领该学生进入留观室,由值班教师体温复检(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询问接触史

1.如果确认体温≥37.3℃,则启动应急转运处置:留观室值班教师研判后,通知班主任由家长接回或就医;

2.如果确认体温<37.3℃,由留观室值班教师通知班主任,联系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或返回恢复正常学习。

(二)、上课期间异常

在教室,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学生生体温≥37.3℃, 任课教师通知班主任,发热学生规范佩戴口罩,班主任引领学生到留观室,值班教师体温复检(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询问接触史;

1.如果两次核实体温≥37.3℃,则进行一次抗原检测;

(1)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向上级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汇报,根据上级要求进行下一步工作。

(2)检测结果为阴性,恢复正常。

2.如果确认体温<37.3℃,由隔离室值班教师联系校医或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或返回恢复正常学习。

3.由班主任及薛玲玉老师对相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传染病知识普及教育。

(三)住校生晚休期间异常

在宿舍晚休期间,学生一旦自感不适,宿管人员通知值班教师,其他学生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离开宿舍。

发热学生规范佩戴口罩,学生自行到留观室,值班教师体温复检(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询问接触史;

1.如果两次核实体温≥37.3℃,则进行抗原检测;

(1)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向上级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汇报,根据上级要求进行下一步工作。

(2)检测结果为阴性,恢复正常。

2.如果确认体温<37.3℃,由值班教师联系校医或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或返回恢复正常学习。

3. 由班主任及薛玲玉老师对相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传染病知识普及教育。

五、责任追究。

各处室负责人、各年级主任、各班主任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疫情大面积爆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