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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索引号: mengyinxianmy024/2024-00009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蒙阴县第六中学公共财物赔偿办法


发布日期:2026-01-14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树立全体师生爱护公物意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责任认定

1. 学校一切公共财产及设备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自行拆毁、丢弃或占为已有,违反者照价赔偿。

2. 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经总务处审查属于正常损坏,免予赔偿;凡属人为损坏的,一律进行赔偿。

3. 经调查核实属于无意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能维修的赔偿维修费用;无法维修的按原价全额赔偿。故意损坏者,视情节轻重,按维修费用或原价的2-3倍计价赔偿。

二、赔偿办法

年级组根据实际调查后,由总务处填写公物损坏赔偿单,并由年级组责成相关责任人赔偿。责任人需在收到赔偿单三日内完成赔偿,逾期未办理,提高赔偿数额。

三、赔偿标准

名称

单价(元)

名称

单价(元)

名称

单价(元)

教室门

420

堵塞下水管道

50

安全出口标志

25

宿舍、厕所门

350

电源开关

15

五孔

10

视频展台

850

盖板

5

壁挂式风扇

135

展台翼

68

风扇开关

20

吊扇

130

大消防栓玻璃(带贴纸)

70

门锁

40

教室橱门合页

5

小消防栓玻璃(带贴纸)

35

学生桌

100

门把手

5

教室灯管

400

学生凳

50

墙上瓷砖

15

宿舍灯

15

金属水龙头

35

下水软管

8

声控灯

20

塑料水龙头

5

教室玻璃

60

(如被损坏公物价格表内未列举,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四、检举他人故意损坏公物,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公物损坏赔偿单(学生)

时间: 年 月 日

损坏公物名称

损坏原因

赔偿金额(元)

备注





赔偿人签字


总务处签字


班主任签字


分管校长签字


年级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




公物损坏赔偿单(教师)

时间: 年 月 日

损坏公物名称

损坏原因

赔偿金额(元)

备注





赔偿人签字


总务处签字


分管校长签字


校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