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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索引号: mengyinxian00446533-1/2026-002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蒙阴县第四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6-03-12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蒙阴县第四中学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资助申请指南

(依据蒙阴县教体局及学校资助政策制定)

一、资助对象

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全日制正式学籍、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以下对象:

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

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

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二、资助标准

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按学期发放。

三、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校规、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满足在校基本生活支出;

非寄宿在校就读,学籍正常;

无隐瞒家庭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失信行为。

四、申请材料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学校统一发放);

身份证明:学生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学生页)。

困难佐证材料(提供对应证件复印件,优先以下材料):

建档立卡/脱贫攻坚帮扶手册;

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孤儿证;

残疾证(学生或监护人);

乡镇(街道)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

银行卡信息(监护人或学生本人银行卡,用于资金发放)。

五、申请流程(按学年申请,9月开学后启动)

政策宣传:班会、家长群宣讲资助政策及流程。

个人申请:学生/监护人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及全套材料。

班级初审:班主任初审材料,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公示班级初审名单(不少于3个工作日)。

学校评审:政教处复核,学校评审小组认定,拟定受助名单。

校内公示:在校内公示拟资助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审核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报县教体局资助中心审核。

资金发放:审核通过后,按学期通过银行卡发放,学生激活资助卡即可使用。

六、免申即享(无需提交申请)

对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已认定的特殊困难对象(如低保、特困、孤儿、建档立卡等),学校依据部门名单直接纳入资助,无需学生申请。

七、不予资助情形

隐瞒家庭经济状况、提供虚假材料;

家庭有购房、购车等大额支出导致暂时困难;

生活奢侈浪费、有不良消费行为。

学籍异常、非本校正式在读非寄宿生。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地点:蒙阴县第四中学政教处

九、重要提示

资助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保护学生隐私;

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化需及时告知学校,动态调整资助资格;

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助资格、追回资金,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