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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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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第四中学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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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3-12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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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资助体系:“两免一补”+专项资助 (一)普惠性资助(全员享受,无需申请) 免除学杂费:全校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除。 免费教科书+字典+作业本:免费发放,循环使用部分教材。 免住宿费:公办寄宿生全免。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核心资助) 1. 资助对象(优先认定) 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子女; 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 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2. 资助标准(2025年执行) 初中寄宿生:1500元/年(750元/学期);初中非寄宿生:750元/年(375元/学期)。 寄宿、非寄宿不可兼得,按实际就读状态认定。 3. 免申即享(重点人群) 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已认定的低保、特困、孤儿、建档立卡等对象,学校直接纳入资助,无需提交申请。 二、申请条件与材料 (一)申请条件 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在校基本生活支出; 品行良好、遵守校规,无失信行为。 (二)必备材料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学校统一发放); 学生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学生页); 困难佐证材料(对应证件复印件): 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孤儿证; 脱贫帮扶手册、残疾证; 乡镇(街道)民政/扶贫部门困难证明; 监护人或学生本人银行卡(用于资金发放)。 三、申请与评审流程(按学年申请,9月启动) 个人申请:学生/监护人向班主任提交材料。 班级初审:班主任+评议小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 学校评审:政教处复核,评审小组认定。 校内公示:拟资助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审核上报:录入全国资助系统,报县教体局。 资金发放:按学期打卡发放,直达个人账户。 四、不予资助情形 隐瞒家庭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家庭购房/购车等大额支出导致暂时困难; 生活奢侈、有不良消费行为; 学籍异常、非本校正式在读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