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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索引号: mengyinxianmy024/2024-00003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蒙阴县第五中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3-12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校车驾驶员管理

1. 校车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有 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无不良驾驶记录,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

3.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4. 每天对校车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二、校车车辆管理

1. 校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2. 在校车醒目位置张贴校车标识,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3. 建立校车档案,记录车辆的维修保养、行驶里程、事故情况等信息。

三、校车运行管理

1. 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站点和时间运行,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

2. 学生上下车时,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要认真核对人数,确保学生全部上车和下车后,方可启动和关闭车门。

3. 行驶过程中,要保持匀速行驶,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

4. 遇到恶劣天气或路况不好时,要减速慢行,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生乘车管理

1. 学生要在规定的站点候车,不得在马路上追逐打闹。

2. 上车后要系好安全带,听从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的指挥。

3. 不得在车上大声喧哗、打闹、吃东西等,保持车内整洁和安静。

4. 下车后要迅速离开车辆,不得在车后逗留。

五、监督检查

1. 学校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 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处理家长和学生的投诉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