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engyinxianmy024/2023-00004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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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蒙阴第三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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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1-12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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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校长具体负责班主任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1、班主任要对班级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2、坚决执行集体外出活动的审批手续,外出前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外出时班主任必须跟班。 3、采取措施保证学生往返学校不乘坐“三无”车辆和农用车。 4、禁止学生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不观看淫秽音像制品或读物,严禁学生进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场所。 5、重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防止因此而发生自伤、自残和其他破坏性行为。 6、正确对待早恋现象,科学处理早恋行为。 7、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打架斗殴,不偷盗,提防他人教唆、威胁、引诱个人犯罪。 8、教育学生远离高压电区、库塘水域等危险场所。 9、教育学生不吃腐烂变质食品,注意饮食卫生。 10、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侮辱学生人格。 11、加强学生的道德品质培养,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 三、任科教师职责 1、对学生做好各项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学生在课中发生的各类意外事故。 2、上课期间应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及时告诫、制止、教育。 3、严格课堂点名制度,发现缺少学生及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