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engyinxianmy024/2023-00004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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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蒙阴第三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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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1-12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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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因危险校舍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和稳定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危房安全检测报告制度。 一、校长对校舍维护全面负责,定期召开安全检查会议,参加校舍安全检查。 二、总务主任协助校长做好校舍使用、维护和校舍档案的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校舍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担任校舍维护领导小组副组长。 三、校舍维护领导小组职责 1、校舍根据校长或校务会议统一分配使用,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2、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学校房屋,更不允许个人居住或用于存放物品。 3、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4、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对年久失修和长期闲置的房屋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新建房屋竣工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办理完各种手续,记入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后方可投入使用。 6、建立健全校舍档案和房屋登记卡片,完善各种房屋执照。 7、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经常在校园内巡回检查校舍及各类公用设施使用情况,定人、定时进行日常维修养护,以保持校舍的完好和设施的正常使用。 8、各类修理人员在做好全校的课桌椅、办公用具、照明以及电器、线路管道的维修保养工作外,应注意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厉行节约,注意修旧利废,做好工具的维护保养。 9、各部门应爱护公物,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查找损坏原因。 10、遇到地质灾害及暴风雨天气要随时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主管校长,及时维修。 11、对隐患比较严重无法根治的房屋,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检测和鉴定,以尽早采取相应的措施。 12、对学校的建筑状况定期向县教育局汇报,出现严重情况随时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