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engyinxian00446533-1/2026-001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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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实验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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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4-23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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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全面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维护宿舍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全体住宿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与身心健康,营造安全、文明、整洁、和谐的住宿环境,依据国家校园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校园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蒙阴县实验中学所有在校住宿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班主任及进入学生宿舍区域的所有教职员工、外来人员。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 的原则,实行学校统筹管理、德育处具体负责、宿舍管理员日常巡查、班主任监督指导、学生自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全方位筑牢宿舍安全防线。 第二章 住宿学生安全责任 第四条 基本行为规范 1. 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规定,自觉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班主任的管理与教育,不得顶撞、辱骂、殴打管理人员,不得拒不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2. 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宿舍、床位入住,严禁私自调换宿舍、调换床位,不得擅自占用他人床位。 3. 自觉维护宿舍公共秩序,团结同学、和睦相处,严禁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同学,严禁开展任何违法违纪、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 第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 1. 严格遵守宿舍消防安全规定,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熟知宿舍消防器材位置、逃生通道及逃生自救常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演练。 2.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任何明火,包括点蜡烛、焚烧废纸、杂物、垃圾等,严禁使用煤气炉、酒精炉、火柴、打火机等明火器具。 3. 严禁私自存放、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宿舍区域。 4. 爱护宿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不得故意破坏、拆除、遮挡、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确保逃生通道时刻畅通。 5.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饮酒,杜绝一切引发火灾隐患的行为。 第六条 用电安全管理 1. 严格遵守宿舍用电安全规定,严禁任何违规用电行为。 2. 严禁私自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擅自拆卸、改装、迁移、增设宿舍内供电线路、开关、插座、照明等电器设施。 3.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饭锅、电暖器、电热毯、电吹风、卷发棒等大功率违规电器,以及各类不合格、无安全认证的电器设备。 4. 宿舍内仅允许使用手机、平板等学习生活必备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时需有人看管,离开宿舍前务必拔掉所有充电器,杜绝长时间无人充电。 5. 发现宿舍内电器、线路故障、漏电、短路等问题,第一时间告知宿舍管理人员,严禁自行拆卸、维修电器设备。 6. 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宿舍内所有电灯、电扇、空调等电器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第七条 人身安全管理 1. 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上下床铺动作轻柔,严禁攀爬床铺、阳台、窗户、护栏,严禁从高处往下跳,防止坠落摔伤。 2. 上下楼梯靠右通行,不得在楼道、宿舍内追逐打闹、推搡拥挤、奔跑嬉戏,严防踩踏、磕碰等安全事故。 3. 严禁向宿舍窗外、楼道抛掷杂物、垃圾、倒水,不得在宿舍阳台、窗台摆放易坠落物品,避免伤及他人。 4. 严禁在宿舍内饲养猫、狗、仓鼠等各类宠物,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 5. 严禁私自留宿校外人员、非本宿舍同学,不得擅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宿舍;严禁攀爬宿舍楼围墙、门窗进入宿舍。 6. 严格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归宿、就寝、起床,严禁晚归、夜不归宿;因病因事需晚归或外出不住宿,必须提前办理正规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德育处批准并告知宿舍管理员后方可生效,返校后及时销假。 第八条 财物安全管理 1. 妥善保管个人现金、手机、手表、银行卡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锁入个人储物柜,避免随意放置造成丢失。 2. 离开宿舍时务必关好门窗,锁好储物柜、宿舍门,做好防盗措施。 3. 发现宿舍内财物丢失、被盗,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告知宿舍管理员、班主任及学校安保处,不得擅自翻动现场、隐瞒不报。 第九条 卫生与公物安全 1. 自觉维护宿舍及楼道公共卫生,按时做好宿舍值日工作,保持宿舍内地面、桌面、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定期开窗通风,营造整洁卫生的住宿环境。 2. 爱护宿舍内公共财物,包括床铺、桌椅、门窗、玻璃、电器、消防器材、卫生设施等,不得随意破坏、拆卸、涂鸦、占用。 3. 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如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人员维修。 第三章 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第十条 宿舍管理员职责 1. 全面负责所管宿舍楼的日常安全巡查、秩序维护、卫生监督工作,24 小时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 严格执行宿舍出入管理制度,严查晚归、夜不归宿、外来人员私自进入等行为,做好出入登记、考勤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3. 每日定时对宿舍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违规用电、明火、违禁物品、消防隐患、公物损坏等问题,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做好检查记录并上报德育处。 4. 定期检查宿舍消防设施、电器线路、门窗、护栏等设施完好情况,发现故障、隐患立即上报并协助维修,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5. 加强宿舍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工作,引导学生规范自身行为;遇到突发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学生疏散避险,及时上报学校。 6. 严格落实宿舍封闭式管理要求,上课、自习期间关闭宿舍大门,特殊情况需进入宿舍,需持班主任、德育处证明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 班主任安全职责 1. 负责本班住宿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管理与监督,定期深入学生宿舍,排查宿舍安全隐患,了解学生住宿情况,及时纠正学生违规行为。 2. 向学生传达、讲解宿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培养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及时处理本班学生宿舍内的矛盾纠纷、安全问题,对违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配合学校做好违规处理工作;学生晚归、夜不归宿时,及时联系学生及家长,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 4. 配合宿舍管理员、德育处开展宿舍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形成家校共育、多方共管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修订,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