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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索引号: mengyinxian00446533-1/2026-001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蒙阴县实验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3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全面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校园财产安全及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校舍建筑(教室、办公室、实验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馆、配电室等)、场地设施及在校全体师生员工、外来入校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涵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消防设施维护、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应急处置等全流程工作。

(三)工作方针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全员参与防控、定期排查整改、常态化宣传演练,构建校园消防安全长效防控体系。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伟

副组长:赵尊义 王洪蒙 乔时建 公茂建 王兆松

成 员:王泽起 杜纪国 公维国 边开民 李兴山 张兴明 贾莹莹 高文成 李振富

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分管安全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统筹协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年级组、班级负责人为本科室、本年级、本班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具体消防安全职责。

2. 李兴山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校园消防安全日常检查、设施维护、隐患整改、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3. 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岗位、各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教职工绩效考核范畴,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

4. 全体师生员工均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发现火灾隐患需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处置。

三、日常消防安全巡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1. 实行日常巡查、每周排查、每月大检查制度:安保人员每日对校园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用火用电情况进行巡查;各科室、班级每日开展自查;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专项排查,每月开展全覆盖消防安全大检查。

2. 重点巡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清晰、重点场所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等内容,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建立隐患台账。

3.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无法立即整改的,设置警示标识,采取防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重大火灾隐患立即上报,暂停相关区域使用,直至隐患消除。

4. 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确保消防车道、安全出口全天候畅通。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 学校按消防规范配备齐全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带、防火门等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明显标识,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2. 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灭火器每月检查压力、有效期,消防栓每季度检查通水、配件情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每月测试功能,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随时可投入使用。

3. 严禁任何人损坏、挪用、擅自拆除、遮挡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栓,严禁在消防设施周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保,建立完整的维护保养档案,留存检查、维修、更换记录。

五、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管理

1. 校园内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教室、宿舍、办公室、图书馆等场所吸烟、点蜡烛、烧废纸、焚烧物品;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校园重点防火区域。

2. 食堂、实验室等确需使用明火的场所,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操作,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完毕后彻底关闭火源,清理现场。

3. 校园内禁止擅自进行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确需作业的,需提前向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申请,清理作业现场易燃物,配备灭火器材,安排专人现场监护,作业完毕后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

(二)用电管理

1. 校园电气线路、设备由专业电工安装、检修、维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擅自改装、拆卸电气设备。

2. 教室、办公室、宿舍等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电暖器、电饭锅等大功率违规电器,严禁充电设备无人值守、长时间充电。

3. 下班、放学、离开房间时,必须关闭所有电器电源、照明开关,杜绝电气火灾隐患;定期检查电气线路、插座、开关,发现老化、破损、短路等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修更换。

(三)用气管理

学校食堂等使用燃气的场所,严格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阀门、灶具,严禁漏气、违规操作,使用后及时关闭燃气总阀门,配备专用灭火器材,严防燃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六、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实验室、功能室: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规范存放、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性化学药品,专人保管、限量领用,实验完毕后妥善处理剩余药品和实验废料;配备专用灭火器材,严禁违规用火用电。

2. 图书馆、档案室:严禁带入火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书籍、档案资料分类规范存放,远离电气设备,保持室内通风干燥,定期巡查防火。

3. 学生宿舍:严禁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吸烟、点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宿舍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4. 食堂、配电室:食堂严格落实用火用气用电管理,及时清理油烟管道、灶台油污;配电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规范操作电气设备,落实防火防潮措施。

七、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 校园各建筑按消防规范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张贴清晰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

2. 定期检查疏散设施完好情况,确保疏散门可正常开启,疏散通道无堵塞、无锁闭,疏散指示标志清晰醒目、无损坏。

3. 全体师生需熟悉所在区域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位置,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障碍物、安装栅栏,严禁在紧急情况下锁闭安全出口。

八、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

1. 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每学期开设消防安全课程、开展主题班会、宣传栏宣传等活动,普及火灾预防、报警、疏散、自救互救知识。

2. 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讲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火灾逃生技巧、应急疏散流程,重点培训教职工初期火灾扑救、引导学生疏散技能。

3. 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全校性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让师生熟练掌握火灾逃生、疏散、自救技能,提升应急处置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微信群、家长会等渠道,向师生、家长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全员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氛围。

九、火灾应急处置与报告制度

1. 发生火灾险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呼喊报警,就近取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同时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学校消防安全负责人电话,清晰说明火灾地点、火势情况、报警人信息。

2. 学校立即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弯腰、捂口鼻,沿疏散路线快速有序撤离至校园安全区域,严禁拥挤、推搡、跳楼、折返拿取物品。

3. 疏散完毕后,各班级、科室立即清点人数,上报领导小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现场管控、隐患排查工作。

4. 火灾事故发生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事后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置、总结整改工作。

十、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消防安全工作成效显著、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或成功处置火情的科室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存在消防安全违规行为、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排查整改隐患不力,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一、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全校师生员工及外来入校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蒙阴县实验中学

20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