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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索引号: mengyinxian00446533-1/2026-001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蒙阴县实验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3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则

为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课前安全准备

1、教师职责:任课教师须提前2分钟到岗,检查教室设施设备(门窗、电器、桌椅、实验器材等),发现隐患立即报修并记录。

2、学生管理:学生应按时进入教室,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体育、实验课须穿着符合要求的服装。

3、特殊课程:实验课教师须提前检查试剂、仪器安全性;体育课须检查场地器材;信息技术课须检查用电线路。

三、课堂安全管理

1、教学规范:教师须严格按教学计划组织活动,不得擅自离岗或让学生脱离监管。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实验安全:化学、物理等实验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危险实验须做好防护(护目镜、手套等),废弃物按规定处置。

3、体育安全:课前做好热身运动,器械使用须教师示范指导,学生身体不适须立即报告并妥善安置。

4、考勤制度:每节课考勤,学生缺勤、迟到须及时记录并通报班主任。学生中途离校须持请假条。

四、突发事件处置

1、应急响应:遇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教师须第一时间组织救治,拨打120并通知班主任、校医及家长。

2、疏散演练:发生火灾、地震等险情,教师须立即组织学生按预定路线有序撤离,确保"先学生后教师"。

3、事故报告:课后须填写《课堂教学安全事件记录表》,重大事故1小时内书面报告学校安全办。

五、课后安全要求

1、设施检查:下课前关闭多媒体、空调、照明等设备,锁好危化品柜,关窗锁门。

2、交接管理:体育课、实验课等室外或专用教室课程,教师须组织学生列队返回,做好交接。

六、责任追究

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办负责解释。各年级、学科组须制定实施细则。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课堂安全专题培训。

蒙阴县实验中学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