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engyinxianmy055/2023-0000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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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地点及收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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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2-26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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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须知 为保护患者隐私,规范病历复印管理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 现将病历复印申请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院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二、请于患者出院14个工作日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病案科(电话:0539-4821544)申请复印病历。 三、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或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或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事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名、时间等)。 五、公检法、社保机构以及保险等部门查阅调取病案,需出具调取病案的法定证明(介绍信)、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先到医务部办理审批手续,再到病案室查阅调取病历。 六、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要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和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复印(含打印)病历资料的,每张(含A4、B5纸)收取工本费0.2元,双面复印(含打印)的按2张计费。 八、EMS网上申请病历复印邮寄业务。请与病案科电话联系咨询具体事宜。 九、病案室地点及工作时间: 地点:门诊楼一楼大厅 导引线路:医院东门向西直行50米到达医院门诊楼一楼大厅一站式服务中心 春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秋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