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engyinxian00446533-1/2026-0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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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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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4-23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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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实验教学行为,保障实验教学顺利开展,确保实验操作成功,保护实验仪器设备完好,维护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防范各类实验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秩序管理 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学生进入实验室后,需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严禁擅自摆弄、触动实验仪器、装置及药品,服从教师统一管理。 二、实验课前准备 学生在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实验教材及相关资料,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步骤及注意事项;实验课期间,需认真聆听教师讲解,严格遵循教师指导,不擅自更改实验要求。 三、实验前检查 实验开始前,学生需在教师指导下,认真清点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等,核对规格、数量,若发现仪器破损、药品缺失或异常情况,须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使用不合格物品进行实验。 四、危险试剂操作规范 学生在实验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化学试剂时,必须首先熟悉其物理、化学性质,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及教师要求。浓酸、烧碱等具有强烈腐蚀性的试剂,切勿接触皮肤、衣物及黏膜;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等易挥发、刺激性试剂时,必须在通风橱内或通风良好的环境下操作,佩戴好防护用品。剧毒试剂的废液、废渣,须在教师指导下排入指定废水池进行转化处理,严禁随意排入下水道或随意丢弃。 五、药品标识管理 实验过程中,所有药品、标样、溶液必须张贴清晰标签,明确名称、浓度、规格等信息,严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符的药品,防止误用引发安全事故。 六、实验室行为规范 严禁使用实验室器皿盛装食物、饮用水,不得用茶杯、食具等盛装实验药品,严禁将烧杯等实验器具当作茶具、餐具使用。实验室内严禁吸烟、进食、饮用饮品,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个人物品(如书包、零食、玩具等),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 七、高温溶液操作规范 实验中取用正在沸腾的溶液时,极易发生烫伤事故。操作时须用瓶夹夹持容器,先轻轻摇晃,待溶液平稳后再缓慢取下,防止溶液溅出伤人。 八、用电安全管理 严禁用湿手开启电闸、电器开关及操作实验仪器,发现仪器漏电、短路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教师,严禁擅自维修或继续使用,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九、仪器使用管理 公用仪器使用完毕后,须立即擦拭干净、放回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各组专用仪器,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转借或挪用,防止仪器损坏、丢失。 十、实验操作与记录要求 实验时必须严格按照实验步骤、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准确做好实验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要求规范撰写实验报告,不得伪造实验数据、篡改实验记录。 十一、仪器设备与药品爱护 全体师生应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珍惜实验药品及材料,规范操作、轻拿轻放。实验过程中若不慎损坏仪器,须主动向教师报告,说明原因;凡因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药品浪费的,须按学校相关规定照价赔偿。 十二、实验结束整理要求 实验完毕后,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整理好实验仪器装置,清洗实验器皿,清理实验台面及周围卫生,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等,经教师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有序离开实验室。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全体师生须严格遵守,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导处、实验室共同补充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