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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索引号: mengyinxian00446533-1/2026-00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3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教育教学是学校工作的核心,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坚持教学安全优先原则,全体任课教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牢固树立 “学生安全、人人有责” 的责任意识,班主任与任课教师须强化学生安全教育,从严落实课堂管理,全力保障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应规范组织课堂教学,坚决杜绝课堂内各类安全事故。

2.各班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严格执行考勤管理规定,及时向班主任报送考勤情况,快速核实缺勤学生信息。

3.任课教师每节课课前必须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勤学生务必逐一核实原因并做好记录。

4.教学期间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密切关注学生课堂状态与行为动向,发现异常第一时间通报班主任。

5.教师须坚守教学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因中途脱岗引发学生安全事故的,由任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6.调课须经教导处统一审批,严禁私自调课。因擅自调课导致空堂并引发安全事故的,由调课双方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7.因履职不到位、工作失职造成课堂安全事故的,任课教师须承担相应责任。

8.实验课教师与实验员须提前完备实验准备、规范操作流程,全面保障实验教学安全。

9.多媒体教室、录播教室、音乐室等专用教室须规范使用,教师须提前做好学生组织与安全提醒。

10.体育课遇突发安全事件,按以下流程处置:

(1)第一时间通知校医、班主任及教务处;

(2)学生伤情危急的,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3)班主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撰写书面情况报告上报学校,学校迅速开展调查处理。

11.其他室外课程,教师须于上课前3 天提交《室外教学课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展室外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