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engyinxianmy024/2024-00009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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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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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5-21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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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体育文件精神,从体育课教学的实际出发,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场地、器材、天气等多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体育教学中心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换。 4、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加强责任心,对学住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殊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体育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上课对学生的服装、鞋要检查,必须适合运动,不适合的要更换。 (4)教学时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加强安全保护,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5)下课集合整队,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6)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及时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