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设置
县检验检测中心设8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党建工作股)。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后勤、行政服务及办公设备采购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品)、设备耗材与配件的采购工作。承担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承担中心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人事财务股。承担中心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中心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中心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承担中心政府采购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承担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三)业务管理股。承担中心检验检测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业务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检品的接收、登记、保管、分发、留样品的登记和处理工作。承担检验环节中的计划编制、下达、协调、监督的服务工作。承担检验报告书的发放及受理服务对象提出的异议等工作。承担相关企业检测人员培训的服务工作。
(四)质量管理股。承担检验检测校准、计量授权的资质管理。承担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制定和运行质量的监督工作。承担检验检测资质的调研、论证及扩项等工作。承担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工作。承担质量控制考核和复检等相关工作。承担产品标准、检验方法及标准变更等标准化工作。承担中心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品)、设备耗材与配件的年度计划、规划、管理等工作。承担检验报告书的编制、审核、打印、归档等工作。承担各类数据的统计工作。
(五)农畜产品股。承担全县农畜产品、农畜产品投入品(饲料等)、农业环境(土壤、灌溉水等)等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开展农畜产品、农畜产品投入品(饲料等)、农业环境(土壤、灌溉水等)等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工作。承担农畜产品、农畜产品投入品(饲料等)、农业环境(土壤、灌溉水等)等检验检测工作及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六)食品股。承担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工作。承担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食品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七)工业产品股。承担工业产品、建材、化妆品等检验检测能力的保持。开展工业产品、建材、化妆品等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工作。承担复混(合)肥料、掺混肥料、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煤炭、砖瓦、化妆品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工业产品、建材、化妆品等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八)计量测试所。承担研究、建立、维护本辖区内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做好本辖区内量值传递相关工作,实现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承担省、市、县市场监管局下达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和计量比对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省、市计量机构对本辖区内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等工作。承担全县压力表、血压计、加油机、电子秤等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承担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测试工作。承担全县计量检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承担计量咨询相关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