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购)中国农业银行蒙阴县支行等二十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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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购)

中国农业银行蒙阴县支行等二十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蒙政字〔2022〕54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收回(购)中国农业银行蒙阴县支行等二十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蒙自然资规请字〔2022〕10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收回(购)中国农业银行蒙阴县支行等二十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70929.79平方米。

二、同意该二十三宗土地的收回(购)补偿价格以蒙阴县住房保障中心、蒙阴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与二十三宗土地的权属单位、住户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为准。

三、同意将该二十三宗共计70929.79平方米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经重新规划后对外公开挂牌出让。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土地收回(购)有关手续。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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