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蒙阴县畜禽养殖业全生命周期“三联集成办”服务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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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蒙阴县畜禽养殖业全生命周期“三联集成办”服务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蒙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云蒙湖生态区:

《蒙阴县畜禽养殖业全生命周期“三联集成办”服务新模式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阴县畜禽养殖业全生命周期“三联集成办”

服务新模式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作总要求,我县持续探索畜禽养殖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优化审批程序,加强后续服务,推出“并联容缺办理、联合会诊论证、审管联动服务”的全生命周期“三联集成办”服务模式,打造审批服务、部门联动、监管执法的全链条服务,实现畜禽养殖业上下衔接一体、左右审管联动、线上线下一体推进的全场景、全周期的新服务模式,为保证服务模式顺利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最大限度整合审批事项、减少申报材料;加强部门联动,精准服务企业,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成本,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服务,推动畜禽养殖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将办理动物防疫条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等事项与前期办理土地批复、环评立项、取水许可、占用林地、营业执照等事项进行整合优化,实现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和经营成本。另一方面,对涉及的多个审批许可事项,多部门统一组织现场查验,统一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一同核查、并审批。同时,推行“容缺受理”,对非要件材料在办理中可以容缺提交。通过容缺受理和联合踏勘综合验收,累计精简重复申请材料 11 项,压缩审批时间 160 个工作日,审批提速 80%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企业落地源头服务

  在项目落地阶段,提前介入,对拟落地项目的选址、立项、环评、取水等关键要素进行集中会商并提出反馈意见,从项目落地、建设施工到经营运行、企业注销,对全部涉及到畜禽养殖类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双全双百——我要养殖”全生命周期流程,让群众办事更顺畅。

  (二)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合作

  组织全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体“会诊”,指导畜禽养殖企业解决禁养范围、土地性质、占用林地等实际问题,通过部门联动为项目落地扫清障碍。

  (三)主动承诺容缺靠前服务

  对动物防疫条件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对暂时不能提供的材料,项目申请人只需要签订一份《限期补正材料承诺书》,承诺限期补齐相关材料,综合受理窗口即可受理审批发证,进一步加快经营主体落地投产速度。

  (四)坚持依法执政规范管理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托“审管联动”平台,密切协同配合,通过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业健康运营。

  三、适用范围

  在蒙阴县行政区域内新建设的畜禽养殖场(区)。

  四、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负责确定畜禽养殖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布局,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确定畜禽养殖项目用地是否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相关要求;

  (三)县林业局: 负责确定畜禽养殖项目是否占用林业用地,如占用林业用地,将项目占用林地情况通过政务内网推送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确定畜禽养殖项目是否符合全县畜禽养殖规划,是否符合相关养殖政策要求;

  (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畜禽养殖企业设立登记、项目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取水许可、执业兽医备案、动物防疫条件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六)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发现

并查处畜禽养殖企业违法行为,并将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通过政务内网推送至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五、实施流程

  (一)第一阶段:畜禽养殖项目落地前

  1、畜禽养殖企业或个人到县行政审批局或各乡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营业执照;

  2、根据申报营业执照信息由县行政审批局对接企业,推送涉农相关惠企政策,初步了解企业诉求及情况;

  3、县行政审批局通过政务内网将畜禽养殖企业基本信息推送至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等相关部门;

  4、畜禽养殖企业联系乡镇街区人民政府提交选址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初步确定项目位置,通过政务内网将畜禽养殖企业基本信息推送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场联合踏勘,集中会商,确定畜禽养殖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确定畜禽养殖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确定养殖用地范围、坐标,编制项目用地勘界图;

  6、待乡镇街区人民政府反馈勘界落图信息后,畜禽养殖企业到县行政审批局办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7、项目占用林地的,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勘界落图、县林业局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后,确定项目占用林地范围,从政务内网将落图信息推送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手续;

  8、项目不占用林地的,由乡镇街区人民政府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

  (二)第二阶段:畜禽养殖项目落地后

  9、畜禽养殖企业落地后,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取水许可、执业兽医备案、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10、县行政审批局将企业设立登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取水许可、执业兽医备案、动物防疫条件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通过“审管联动”平台推送至各主管部门,由各主管部门进行畜禽养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如发现畜禽养殖企业不符合行政许可要求,及时通过“审管联动”平台反馈信息,经相关执法部门推送处理意见后,县行政审批局根据执法意见做出撤销、注销;

  11、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执法巡查,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并查处畜禽养殖项目落地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及时将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通过“审管联动”平台及时推送至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高度重视。畜禽养殖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是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使我县畜禽养殖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畜禽养殖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多措并举,综合发力,确保畜禽养殖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二)部门联动,审管衔接。县行政审批局作为牵头单位,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并对涉及的审批事项列好工作台账、动态掌握情况。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

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工作衔接,监管执法部门认为应当撤回、撤销、注销的行政许可,应函告行政审批部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行政审批部门应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同时通过“审管联动”平台推送至监管部门。

  (三)广泛宣传,大力引导。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实施方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新服务模式叠加综合效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畜

禽养殖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相关经验做法和涉企政策,切实让企业得到实惠,让改革取得实效。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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