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积极推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信用闭环管理”审管联动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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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蒙阴县交通运输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177家货运企业在承诺期限内未投入车辆,通过临沂市审管联动平台将相关监管信息推送至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依法依规注销相关企业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有效破解了审批、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程度不高、失信惩戒不到位、联动服务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蒙阴县推进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告知承诺改革,完善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权责明确、业务协同、守信承诺、失信惩戒”的“信用闭环管理”审管联动衔接机制。

    坚持“明责”在先,厘清审管职责边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情况,树立系统思维,进一步明确审管职责,规范推送内容,建立审管信息互通共享与配套支持机制,确保“信息推送到位、监管反馈到位”。

    坚持“信用”为本,推进守信告知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稳妥推进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行申请材料、法定条件和标准、承诺材料、监管方式和法律后果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自愿作出符合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可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将行政许可信息和告知承诺信息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临沂市审管联动平台进行推送,及时纳入监管。

    坚持“规范”底线,推动失信违诺惩戒。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防止信用信息不当使用,蒙阴县交通运输部门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行政相对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查验其承诺内容是否履行到位,并将监管查验结果通过临沂市审管联动平台推送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认领监管信息后,对于采取虚假承诺或违背承诺取得审批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注销其许可或进行相应处理,在审批服务领域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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