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打击假冒、冒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知识产权市场的健康协调发展,树立全国旅游名县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由县双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和公安局组建知识产权联合检查组,在我县商贸流通领域开展专利、商标、版权联合执法检查。下设联合执法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具体负责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重点
1、对全县商业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检查,对有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商品行为的进行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以规范我县商业企业的商业经营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他们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联合执法行动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重点。查处大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文化市场和药店的食品、日用品、图书、音像制品和药品等涉及假冒、冒充专利产品,侵犯商标专用权,产品虚假商业广告宣传、盗版音像制品及专利标记、专利标注等违法行为。以查处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各单位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保护注册商标权专用权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行为,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案件。查处假冒他人商标和冒充商标等违法行为。
文化和旅游局:保护著作权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盗版图书、盗版软件等侵权盗版的违法行为。保护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专项整治。重点清理整顿文化市场,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等侵权违法行为。
公安局:严厉打击涉嫌刑事犯罪的经济违法侵权犯罪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由县双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制订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专项目行动实施方案,组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小组,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定期、不定期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专项行动。对发现问题的商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期限内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对整改后的商家进行抽查。
(三)总结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经验总结工作,总结验收报告送县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
五、工作措施
1、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组定期、不定期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活动,如:节前、举办大型展会、配合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执法行动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每年不少于4次。各成员要依据本部门的职责和授权,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努力工作,搞好配合,积极完成任务。联合行动期间,要确保信息畅通。执法行动结束后10日内向县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执法情况。
2、建立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等疑难问题,各部门要及时向上级对口机关请示;对在执法工作中查处的群体或有严重社会影响的侵权案件以及其它重大涉外案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发现问题的商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商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给予公告,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4、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组成员要求执证上岗,着装整齐。在检查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严厉打击各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违法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提高办案效率,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工作的衔接,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侵权案件,震慑犯罪分子。
5、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