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蜜桃产业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规范蜜桃产业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刘久蒙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蜜桃产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蒙阴蜜桃”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对蜜桃的溢价影响持续提高,尤其是蒙阴油蟠桃系列产品,产地收购价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加强蒙阴蜜桃品质提升和品牌建设,持续提升百亿级蜜桃产业集群,推动全产业链条高质高效发展,活跃县域经济、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为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加强种植技术与品质管理。盯市场导向,大力调整优化果品结构,与国家现代桃产业体系、上海农科院、山东果树研究所、郑州果树研究所、山东农业大学等共建果品研究院、产业学院,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全县常规生产技术应用入户率达到100%。构建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为规范品牌的授权使用与管理,建议由市场监管等部门牵头,借鉴《“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定“蒙阴蜜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严格品牌使用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规范品牌使用,加大对“贴牌”、冒充“蒙阴蜜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强化品牌建设与市场监管。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积极申报了“蒙阴蜜桃山东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蒙阴蜜桃”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加大地理标志商标及专用标志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蜜桃经纪人经营资格审查,各市场监管所实时检查蜜桃经营者经营资格,规范市场准入,不定期开展无证无照检查。制定透明化交易标准,明确计量规则,禁止单方面扣重行为。积极运用山东知识产权保护监管平台、12315、12345投诉举报平台,推动线上信息共享、办案咨询、案件协查。聚焦实体零售、网店和流通市场,加大执法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使用地理标志商标及专用标志行为。
三、完善销售渠道与物流体系。打造“多元营销”体系。持续提升全县1100余处交易市场,发挥莲汪崖黄桃交易市场、先拔头筹蜜桃交易市场龙头辐射作用,完善区域性“竞价收购”产地批发市场体系网络,果农可以“货比三家”,提升销售市场议价权。重点提升聚利果品、新大地、金葵农业等一批经营主体,与天虹超市、山姆会员店、华润万家等高端商超开展“农超对接”合作,进一步扩大高端销售份额。线上,开展“蒙阴蜜桃原产地溯源直播”等系列活动,2024年抖音平台年销售蒙阴蜜桃突破1000万单,较2023年实现翻番。打造“仓储物流”体系。抢抓全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整县推进试点机遇,实施智慧冷藏提升工程,2024年新建改建“智慧化”仓储冷藏设施178座,新增库容8万吨,鲜食果品腐损率由30%下降到5%以下,蜜桃货架期延长1个月,实现错峰销售、价格翻番,带动收益提升20%,保障果农蜜桃销售利润。
四、加强政策扶持与产业协同制定扶持政策。结合鲁中山区蜜桃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县财政设立“蜜桃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用足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重点支持果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壤改良、老果园更新改造和蜜桃加工企业设备采购及技改。依托国家鲁中山区桃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加工业突破行动,从企业技改、高新技术研发等方面支持精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桃产业数字赋能中心,整合蜜桃种质资源数据、标准化生产技术数据、市场需求及价格波动数据,提升数据支撑能力,促进产业信息共享,实现蜜桃全生命周期监测。
五、提升消费者认知与满意度。大力宣传和推广使用“蒙阴蜜桃”地理标志,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坚持“三化协同”,推进“三品提升”,以规模化为引领、以标准化为方向、以效益化为目标,推进“蒙阴蜜桃”品种、品质、品牌全面提升。,营造保护氛围擦亮地标品牌。结合“3·15”宣传、“知识产权周” 等活动,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专用标志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建立追溯监管系统。明确品牌使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增强防伪意识,逐步探索完善二维码产品溯源模式,持续拓展线上线下产地直销渠道,从源头上遏制“贴牌”行为,保护“蒙阴蜜桃”区域公共品牌无形资产。由果业协会、电商协会就规范经营活动、落实电商责任、完善标识标注、加强行业自律四个方面制定明确的规范办法,督促引导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反对和抵制不正当竞争。
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