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规范居民小区诊所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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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西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规范居民小区诊所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诊所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一部分,在完善基层服务体系、保障城乡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方便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县共有诊所60家,大多设置在沿街商铺,仅1家诊所设置在家属院内,且因执业医师年龄较大,诊所不常营业。

为加强对诊所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多措并举,在持续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连续多年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对辖区内诊所每年开展至少一次现场监督检查以及日常信息化监管全覆盖,不断提高行业专业化水平和依法执业水平。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强诊所环境管理”方面建议的答复:要求诊所严格按照《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版)》及诊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具备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医疗卫生人员,具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在日常监督检查或新设置诊所的现场核查中如发现诊所设置与备案不符,我们将如实反馈其备案的行政许可部门,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其备案机关撤销其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保障诊所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安全。

(二)关于“规范诊所经营行为”方面建议的答复:要求诊所参照《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要求诊所应当建立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保障患者的查询权和知情权,同时上述内容作为诊所日常监督检查项目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关于“督促诊所主动提升服务质量”方面建议的答复:一是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诊所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二是要求诊所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法、专业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三是加强诊所医务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实操能力和医疗卫生政策,不断提高在岗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水平。

(四)关于“建立共治机制”方面建议的答复: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诊所的监督管理,畅通投诉渠道,拓宽投诉方式,群众可通过电话、网络及12345热线首发投诉举报违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医疗秩序。

三、存在问题

(一)目前技术交流、临床骨干帮扶进基层医院、卫生院较多,与诊所对接较少,部分诊所面临医护人员匮乏、诊疗技术单一、医疗设备落后、基础设施简陋等问题,诊疗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二)医疗监督执法队伍有待加强,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医疗监督专业能力培训较少,医疗监督保障缺少有力支撑;

(三)部分诊所及医务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升,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维护基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加大对包含诊所在内的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的教育,组织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院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方面的相关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三)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政策,创新监管手段。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诊所纳入本地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诊所医疗质量安全监管。诊所要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并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四)进一步做好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的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


蒙阴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分管负责人:张萍联系电话:15963960616

协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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