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乡镇卫生院一类公益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保障给予解决“五险一金”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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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艳霞、闫合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乡镇卫生院一类公益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保障给予解决“五险一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财政、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乡镇卫生院承担着为基层群众提供健康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疫情期间又担负着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和核酸采样工作。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各级财政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着力统筹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发展。

  1. 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情况

    2022年财政投入5537万元,2023年财政投入4900万元,其中拨付乡镇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173万元,减轻疫情防控的支出压力,将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2023年成功创建全省医养结合引领示范县,预计奖补资金1000万元,助力推进乡镇卫生院医养融合发展,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服务能力。2024年上半年财政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资金2794万元,另外全县居民医保财政补助2389万元和特殊群体财政代缴3064万元均已按时到位。

    二、医保DRG付费系统实施情况

    我市自2022年起逐步推行医保DRG支付方式,目前我县除中医医院外所有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DRG支付方式。我县自2023年实行医保基金DRG支付方式改革以来,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成本、规范临床诊疗、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我县定点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

    2021年度我县居民医保基金支付20938万元、2022年度21583万元,全面实行DRG支付改革后,2023年度医保支付28643万元,相比2022年度增长32.71%。其中,界牌卫生院2021年度485万元、2022年度412万元,全面实行DRG支付改革后2023年度医保支付705万元,相比2022年度增长71.12%。孟良崮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972万元、2022年度1173万元,全面实行DRG支付改革后2023年度居民医保支付1358万元,相比2022年度增长15.77%。

    由于药品零差价、医保限额、编外人员等历史原因,当前乡镇卫生院确实存在资金紧张、运转困难、工资及五险一金缴纳不及时、不足额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协作配合,逐步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投入,确保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转;另一方面,我们支持乡镇卫生院通过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强化内部管理与成本控制等方式,控制经营成本,增收节支,科学合理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盖章)

    2024年8月6日

    主办单位:

    蒙阴县财政局分管负责人:高保华 联系电话:4272612

    协办单位:

    蒙阴县卫生健康局 分管负责人:刘长江联系电话:7330016

    蒙阴县医疗保障局 分管负责人:胡璟 联系电话:4810569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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