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蒙阴县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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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蒙阴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云蒙湖生态区:

现将《蒙阴县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蒙阴县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审计专报》(2019年第3期)重要批示精神,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级在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加强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项目资金规范化管理,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48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涉农扶贫领域,针对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到户惠农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

(二)目标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采取“乡镇和涉农补贴主管部门自查、县级抽查”的方式,全面梳理惠民惠农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信息确认、执行使用、发放管理等环节,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发放、使用等全过程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多头发放管理和环节过多等问题,让惠农“一本通”发挥应有效益。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1、2017—2018年度中央、省、市、县纳入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的项目资金发放管理情况。

2、2018年度省审计厅反馈疑点数据、市县审计局核查问题整改情况。

3.、重大事项可追溯至2017年度以前。

(二)治理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主要治理以下内容:

1、惠农补贴发放管理是否存在发放方式不统一、流程不规范、要求不明确,“一人多卡”或“一卡多人”等问题。

2、惠农补贴项目是否存在应纳入未纳入“一本通”管理的问题。

3、是否存在对补贴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已死亡人员、应退出未退出人员、不该享受政策人员继续享受补贴,或者存在重复领取补贴、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

4、是否存在基层人员利用制度缺陷、监管空隙,采集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虚报冒领、骗取套取“一本通”补贴资金等问题。

5、是否存在混淆发放资金类别,导致“一本通”资金发放数据核算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

6、是否存在有关惠民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不知晓等问题。

7、是否在项目申报审核及办卡环节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8、是否存在资金未按政策规定时限及时拨付、发放,或者滞拨、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9、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畜牧发展中心、县农机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结合方案列举问题事项,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内惠农补贴“一本通”专项治理工作,对所归口管理的惠民惠农项目资金执行使用、发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认真分析研究整改对策,及时纠正规范;各乡镇街区负责本辖区内惠农补贴“一本通”专项治理工作,对惠民惠农项目资金执行使用、发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认真分析研究整改对策,及时纠正规范。

(二)县审计局负责对前期全市齐鲁惠农补贴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县农商行负责对“一本通”银行账户(卡、存折)开设、使用、注销等情况进行清理规范。

(四)县财政局负责对“一本通”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实施步骤

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专项治理,自2019年6月上旬开始,至2019年7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成立蒙阴县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县级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畜牧发展中心、县农机发展中心、县农商行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县级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各乡镇街区、县直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机构,结合实际,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并建立联系人制度,联系人信息(单位、姓名、职务、手机号)于6月10日前上报县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7月5日)。各乡镇街区组织对本辖区内、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对本系统内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自查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彻底摸清补贴项目资金发放规模、范围、标准、流向,深入查找资金发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通过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厘清县、乡、村三级工作流程和职责。对2018年省审计厅反馈疑点数据、市县审计局核查问题未完成整改的,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实行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建立重大问题追责制度,对乡镇街区自查不到位但在上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乡镇街区和主管部门责任。自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自查情况(包括制度建设、发放管理、问题汇总分析、工作成效、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等)形成报告和表格,于7月5日前报县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县级抽查阶段(7月6日-7月10日)。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每个乡镇街区随机抽查1—2个村居和所辖3—5个户,对各乡镇街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全面、发现问题不彻底、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零报送”的乡镇街区予以重点抽查。全部抽查工作完成后形成专题报告报县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通报阶段(7月11日-7月31日)。各乡镇街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全面总结梳理本乡镇街区、本系统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深入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强化督导整改落实,并结合实际,提出推动惠农资金规范发放、政策有效落实的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报告于7月31日前报县级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级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县委、县政府,适时在全县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强化政治引领,提高责任意识,抓好国家惠民惠农政策和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要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由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二)坚持标本兼治。各乡镇街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分类施策,对资金发放过程中个人或集体政策落实规范不到位、制度不匹配不完善、违法违纪等问题,分类整改,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惠农项目资金发放管理问题研究,规范各类惠农补贴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发放程序,强化专项治理和源头治理,切实形成管用管长远的制度机制。

(三)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问题追责制度,对乡镇街区、有关部门自查不到位,对在检查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要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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