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关切】在蒙阴县延续实施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的内容及享受条件?

来源: 蒙阴县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7-25    浏览次数:

群众提问:在蒙阴县延续实施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的内容及享受条件?

答:政策内容:延续实施分档减缴残保金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即自2023年(含)起5个年度缴费申报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条件:符合以下条 件的机 关、团 体、企 业、事 业单位 和民办 非企业 单位: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 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 但未达到1.5%的, 按规定应 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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