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 若干措施》

浏览次数:
           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
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
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现结合我
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营造尊商重企氛围
1 .强化企业家荣誉激励。 按有关规定每年对进入全国民
500 强、山东民企 100 强的企业进行表彰表扬,评选表扬一
批优秀企业家,在政治安排和各类表彰表扬中优先考虑。各级
在推荐、评选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员等活动中,适
当增加优秀企业家比例。 (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等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2 .提高企业家待遇。 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企业家在市内
机场、火车站和市政务服务大厅享受贵宾通道服务,在指定医
院享受预约就诊、专家诊疗绿色通道服务,当年安排一次免费
查体。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
康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3 .加强企业家培训。 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和民企接班人
培养工程,以领航型企业、产业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瞪羚
和单项冠军企业负责人为重点,组织参加商学院 EMBA 培训、
— 2 — 沂蒙商学堂等学习培训活动,每年培训 2000 人次以上。每年选
50 名优秀青年企业家,接受省青年企业家“导师制”培养,
培养 10 名以上优秀青年企业家到世界 500 强总部锻炼。 (牵头
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
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4 .强化助企帮包服务。 深入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帮包企业
和选派助企服务员制度,市级领导同志每季度至少到联系企业
现场调研 1 次,各县区确保每户规模以上企业有 1 名县级领导
干部联系帮包,选派党政干部到骨干企业、成长型企业、省市
实施类重点项目担任助企服务员,为企业解难纾困。 (牵头单
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部
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5 .讲好企业家故事。 在重点媒体开设专栏,推出一批敢
闯敢干、改革创新的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在全社会树立尊重
企业家价值、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鲜明导向。 (牵头单位:市委
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等市直有关
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6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充分发挥企业家协会和行业协会
商会作用,建立“亲清驿站”、“亲清会客厅”制度,搭建政
府和市场主体的“连心桥”,市委或市政府负责同志每两月至
少一次、各产业链链长每月至少一次,每次确定一个主题,和
企业面对面交流,实现政企互动“零距离”。 (牵头单位:市
工商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
— 3 — 办公室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7 .破除准入壁垒。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
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在项目审批、招投标等方面设
立的隐形壁垒。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举措,支持中
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
各县区、开发区)
8 .推进简政放权。 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做
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精准提报省级用权需求,助力经济社
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向基层放权,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 (牵
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等市直有关
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9 .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 全面推广应用电子保函(保险),
将金融机构保函费率降低至 0.15% ,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
证金。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
行政审批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10 .推动政策直达快享。 每年滚动推出一批“免申即享”
清单,逐步实现新出台政策全覆盖。将分散在各部门的惠企政
策服务入口迁移整合至“沂 i 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为企业提
供政策申报统一入口。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策咨询服务专区,
推动惠企政策线上线下精准推送、一口申报、快速兑现。 (牵
— 4 — 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
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
区、开发区)
11 .提升涉企审批服务效能。 围绕企业高频办事需求,年
内实现企业开办等 40 项事项全城通办、就近领证, 3 年内实现
148 项。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 40 项依托市级业务系统办
理的事项,实行智能审批。为企业提供“ 7 × 24 小时”沂蒙政务
云客服( 0539-2032100 )服务,实现在线咨询、在线指导、在
线帮办。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
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12 .提供“全产业一链通办”服务。 围绕重点产业,全
面梳理各产业审批链条涉及的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
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分阶段制定全产业“一链通办”事
项清单,在产业发展集中的开发区、园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
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手续办理。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
批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
县区、开发区)
13 .推行建设项目智审快办。 强化主动介入、并行服务,
将重点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间分别
压缩至 7 个工作日和 9 个工作日。全面实行“云踏勘”、“云
评审”,提供远程勘验、视频会商、线上评审服务。全面推行
环评“打捆”审批改革,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符合
条件的,直接出具告知承诺批复。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 5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14 .便利不动产登记。 推行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改
革,实现市域范围内业务通办。实行工业厂房分割登记,破解
中小企业发展难题。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
单位:市税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
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三、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15 .完善风险补偿体系。 设立担保风险补偿资金,重点用
于单户 500 万元以下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单户 300 万元以
下涉农信用贷款等风险补偿,建立长期性、动态性资金补充机
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及融资担保公司“敢贷”、“愿贷”。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
保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16 .完善融资增信支持体系。 探索建立民营企业信用评价
机制,推行企业融资信用白名单制度,依托市综合金融服务平
台,推动银行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17 .完善引导奖补机制。 设立重大工业和科技项目引导资
金,资金总规模 20 亿元、首期 10 亿元,重点支持链主企业、
龙头企业,按照不低于 1:4 比例撬动银行信贷资金,以市场化方
— 6 — 式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修订完善企业上市奖励细则,对拟上市
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奖补 1500 万元。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等市直
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18 .强化担保增信赋能。 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和规
模,通过财政注资、吸收合并、收益转增等方式,壮大市县融
资担保平台,推动担保能力逐年提升, 2 年内市融资担保集团资
本金力争达到 20 亿元, 2023 年全市新增担保额 220 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人民银
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19 .实施汇率避险政策。 全额补贴全市上一年度进出口额
2000 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担保服务担保费,
免除质优诚信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业务保证金,实现“零成本”
汇率避险。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临沂
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
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20 .优化用地保障方式。 支持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
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供应方式,下调弹性年期修正系数,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企业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
土地整理、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用地效率。 (牵头单
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
行政审批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 7 — 21 .提高人才服务水平。 用好市“ 1+N ”人才政策,每年
引进带资金、技术、项目的高端人才团队 40 个以上。围绕
工业经济主导产业急需工种、市场紧缺职业和新业态新模式
等发展需求,推广职业教育“企业 + 专业”培养模式,实施
技能人才定向培养、订单培养和联合培养,力争每年培训 10
万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遴选并入库重点培
100 名优秀职业院校技能型人才,缓解企业用工难等矛盾。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22 .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 每月 1-20 日期间,除安
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以及上级部署、投诉
举报、媒体曝光等需要即时检查的特殊情形外,各级行政执法
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打造涉企联合检查平
台,所有入企执法检查,均通过平台备案,实行“扫码入企”
全过程监督。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
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
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23 .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深化“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试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模式,建立分级
分类监管体系,科学确定监管频次,做到有事必到、无事不扰。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
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 8 — 24 .实行“有温度的执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动
态调整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轻微违法不罚”、
“首次违法不罚”等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推行信用修复与行政处
罚“两书同达”,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
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
开发区)
25 .强化“接诉即办”闭环解决。 依托“ 12345 · 临沂首
发”,完善企业诉求平台,建立逐级限时办结机制,全链条闭
环解决企业诉求。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26 .建立涉企案件审慎处理机制。 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
的一般违法行为,慎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审慎采取强制措施,
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依法必
须强制执行的,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违法
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牵
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
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27 .优化网络舆情环境。 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
建立健全负面信息快速反应、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对涉及企
业家的网络舆情实行快查、快结、快速澄清,及时消除负面影
响,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牵头单位:市委
网信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单
— 9 — — 10 —
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28 .开展护航行动。 建立“纪企”直通机制,设立营商环
境监督监测点,通过定期组织“企业评部门”、市直部门单位
作风整顿“夺旗打榜”、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营
商环境专项察访等活动,集中整治影响项目落地、制约企业发
展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
委机关;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
2023 6 29 日印发
(共印 8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