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蒙阴县财政局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延长蒙发改字〔2022〕38号文件 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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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蒙发改字〔2022〕38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蒙发改字〔2025〕20号



各供电企业:

《关于将政府储备土地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的通知》(蒙发改字〔2022〕38号)已到期。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该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0月31日。



2025年3月12日


  

附件【蒙发改字【2022】38号关于将政府储备土地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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