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蒙阴大队 蒙阴县交通运输局 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继续执行我县事故、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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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蒙阴大队

蒙阴县交通运输局

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继续执行我县事故、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蒙发改字〔2025〕21号


各事故、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

现将市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继续执行我市事故、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4〕3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县事故、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执行以下标准:车辆停车按天收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收费,并负有保管责任。 大型车辆30元/车·天、中型车辆20元/车·天、小型车辆10元/车·天、农用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8元/车·天。对同一车辆收取停车服务费后,不再单独收取货物看管服务费。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

二、其余事故、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收费及相关事项按照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继续执行我市事故、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4〕3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经营企业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2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13日。



2025年3月12日

  

附件【临发改成本〔2024〕313号-关于继续执行我市事故、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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