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县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
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蒙阴县民政局
蒙阴县财政局
关于规范全县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
蒙发改字〔2024〕36号
蒙阴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19号)、临沂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我市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4﹞8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殡葬服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是指殡仪馆在遗体处置过程中必须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消毒、馆内抬尸)、遗体存放(含冷藏冷冻保存)、火化(含骨灰装整)、骨灰寄存4项,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殡仪馆在保证基本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延伸服务,并坚持丧属自愿选择的原则,与丧属签订书面协议。延伸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整容化妆(含洁身、更衣)、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含礼厅)等。延伸服务项目及殡仪馆销售的丧葬用品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仪馆根据成本及市场需求自主制定。
三、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对以下对象免费提供遗体接运、存放(3天)、火化(生态环保炉)、骨灰寄存(1年)、骨灰盒、殡仪馆装尸袋、防尘垫、遗物焚烧、抬尸、消毒共10项殡葬服务项目:1、具有蒙阴县户籍的居民;2、尚未登记我县户口的婴儿及我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3、在我县救助管理机构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4、驻蒙阴部队现役军人;5、驻蒙阴大中专院校非蒙阴户籍的学生;6、我县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
四、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