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蒙阴县蒙山中学教育收费标准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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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yinxianmy009/2024-0000014
发布机构:
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4-03-27 10:52:44
主题词:
其他
发文字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蒙阴县蒙山中学教育收费标准申请的批复
蒙发改字〔2024〕21号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你单位《关于蒙阴县蒙山中学收费标准定价的申请》已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山东省定价目录》《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407号)、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公布全市公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等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28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对蒙阴县蒙山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高中学费最高不超过8500元/生·学期,住宿费最高不超过500元/生·学期。
二、学校收费原则上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只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标准,不论老生还是新生都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
三、在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可按规定向学生提供服务并收取伙食费、作业本费、学生装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即时结算,多退少补。
四、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要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五、由于蒙山中学小学及初中阶段近年来未招新生,且暂无招生计划,故暂不制定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本批复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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