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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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yinxianmy009/2023-0000101
发布机构:
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3-07-06 14:05:35
主题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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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蒙 阴 县 财 政 局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明确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蒙发改字〔2023〕36号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和市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公布全市公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等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281号)等规定,现将你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继续执行原临沂市物价局批复的蒙阴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225元。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取暖费等其他费用。
二、其他相关事项
(一)学校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要认真落实对经济困难学生的收费减免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公寓费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减免。
(二)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服务质量,减少必要的设备,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三)学校要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将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向学生和家长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四)学生公寓收费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本通知自2023年秋季入学执行,有效期三年,期满前重新报批。
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蒙阴县财政局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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