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岱崮地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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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山东岱崮地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批

蒙发改字〔2023〕51号


山东岱崮地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山东岱崮地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收费标准的申请》已收悉。依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景区门票价格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同意继续按照《关于山东岱崮地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蒙发改字〔2020〕63号)执行,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岱崮地貌景区崮上草原门票35元/人,地质博物馆门票35元/人,崮园门票20元/人。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60周岁以上老年人、军人(含现役、退役)、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宗教人士实行免门票优惠;6-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优惠;高层次人才凭沂蒙惠才钻石卡享受本人及同行 2 人免票服务;凭沂蒙惠才金卡享受本人及同行1人免票服务。教师在教师节可凭教师资格证及身份证实行免门票优惠。

二、停车场收费:小型车15座(含)以下10元/辆,大型车15元/辆。

三、观光车收费:观光车单程票价20元/人,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

四、加强收费管理,在景区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优惠政策,接受社会监督。收费时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

本标准自2023年9月2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20日止。执行期间遇相关政策调整的,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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